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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奉法者强则国强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2-19 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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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出自《韩非子·有度》。《韩非子》成书于战国末年,被后人视为法家之集大成者。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催生了诸子百家,在思想领域出现百家争鸣,法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支。法家重视法度、注重实践,具有鲜明的实践操作特征,并一直以富国强兵、治世安民为旨归。法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重要的定国安邦理论,从汉代起倡导外儒内法、儒法结合,一直到清代,都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思想。

  韩非是法家学派代表人物,广为人知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等,就是出自韩非的思想。

  古代很多思想家深刻认识到法令、制度无可替代的治理作用,将“奉法”视为治国理政的关键。《管子》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所有社会行为的准则规范。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就以魏国李悝的《法经》为底,制定了秦国的法律。《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其思想为后来历代封建法典所宗。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修订秦律,颁行全国,为车书一统、四海一家奠定了法度基础。我们今天依然可以通过湖北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简,看到秦律的内容,秦律为以后的汉律所继承。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占领秦都咸阳。他接受樊哙、张良的劝告,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为了争取民心,废黜秦朝的严刑峻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达到了刑清政简、应者云集的治理境界。汉代《九章律》,就是萧何参考秦律,结合《法经》修订而成。到了唐代,不同时期根据国家治理的需要,都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如高祖李渊时期的《武德律》、“五十三条格”,太宗李世民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高宗李治时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玄宗李隆基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宣宗李忱时期的《大中刑律统类》等。

  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包拯由京奉转运使移任陕西转运使途中,看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明的弊端,写下《上殿札子》上呈朝廷,其中有言:“臣闻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包拯指出,法令是固国之本、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只要法令畅通,风纪自然清正,那么就没有治理不好的国家,也没有不能教化的民众。包拯以法令治天下的主张和他执法如山的实践,给后世提供了历史智慧。

  “道法者治”,能否做到令出如山、执法严明,既关乎法令制度的权威,也关乎国家与社会的治理,关乎民心所向。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一再验证着“法令行则国治”的深刻道理。(刘同华)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必然要走向法治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1953年12月,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乘专列离京赴杭,在西湖边开始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在西湖边的日子里,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学习研究各国宪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搞出有中国特色的新宪法来。毛泽东强调,我们搞的宪法,要从中国现在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根据,不能凭空臆造”。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终于诞生了。“五四宪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主法治建设。

  回望新中国70多年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探索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只有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法治也迈入新时代。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法治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拉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2018年8月,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此类机构;

  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新时代以来,法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科学立法奠定良法善治之基,严格执法树立法律权威,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引领社会风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良法善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织密守护美丽中国的法治之网,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始终由法治引领、靠法治保障。

  历史的新一页,研墨起笔。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在这份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法治”是重要关键词。“十五五”时期,越是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越是乱云飞渡、风高浪急,越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治是目标,是信心,更是力量。放眼神州大地,法治中国的美好画卷正在不断舒展。这是人类法治文明史上当之无愧的壮举,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坚实保障。(郝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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