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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原州

原州区:“三定三促”推动联合办案规范高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4-17 09: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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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州区纪委监委推行联合办案机制,先后制定了《原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13”协作办案机制》《原州区乡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协作区工作机制》《原州区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以制度推动“组组”协作、“室组乡”联合办案规范运行。

  定责任促落实。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办案人员职务职级、性格特点、能力素质定岗、定责。同时,将全部办案人员分成若干办案组,由纪检监察室1名干部任办案组负责人,具体指导案件查办并向室主任负责。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积极履行协作配合职责。定期召开汇报会,由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协管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听取各办案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定任务促推进。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一案一授权”,将部分案件交由乡镇纪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组组长主办,明确办理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一季度,结合问题线索清仓起底,适时启动“以案带训”“室组乡”联合办案机制,对2022年以来未办结积案和2023年一季度未办结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画出作战图,推动案件查办取得良好的效果。

  定要求促成效。将抽调参与联合办案人员连同纪检监察室干部编入委机关“晨读”学习班,由室主任负责组织利用早晨1个小时进行党的最新理论和执纪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明确工作任务,利用1个月时间对所有未办结问题线索清零销号。严格工作纪律,落实抽调人员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宁夏纪检监察干部十项禁令,加强对办案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确保以最严的要求推动联合办案取得实效。(原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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