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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原州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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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担当履职尽责

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原州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审议稿)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春生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原州区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及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区委对开好这次全会进行了研究审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对我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坚决的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监督、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规矩意识不断提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38次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及业务学习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助区委深入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提高站位讲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后召开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体会议、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等,集中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固原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强化监督抓整改。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对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族宗教、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巡视交办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办理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转交的信访件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办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移送信访件2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对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层层压实责任,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管党治党责任逐级压实。制定了《2018年原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原州区纪委监委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了区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3次,听取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汇报2次,组织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类188份,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廉政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制度;建立约谈提醒、责任考核、督查检查等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调整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加强包片联系和指导,将责任延伸到基层村和站所,确保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对477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17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操办婚丧嫁娶等个人有关事项。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71人次。严格执行《原州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依据审计结果立案5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3人。

  三、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震慑作用

  (一)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区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及时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审定巡察报告。研究制定了《原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原州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8项制度。设立了原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建立了14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组长库,20名巡察工作人才库。

  (二)持续深化政治巡察。2018年,区委派出两个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托二”的方式,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如期完成了三轮巡察。共巡察乡镇党委9个,部门(单位)党组织3个,延伸行政村党支部139个,社区党支部2个,发现问题167个,整改165个,移交问题线索18个。

  (三)着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机制,成立巡察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已巡察的12个党组织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的被巡察党组织下发了督查整改通报。

  四、坚持正风肃纪,党风政风建设成效显著

  (一)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翻阅账册等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深化“作风转变年”活动内涵,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查处履职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61起1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问责17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得到不断巩固。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的问题梳理认定,加强督促整改,共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1688个,涉及金额130万元,清退资金64万元,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22人,通报曝光9起11人。

  (三)纠治“四风”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不放松,及时下发清廉过节通知、倡议书、廉洁短信,通过深入开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接受网络举报等方法,对发现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持节假日期间监督,共开展监督检查12次,查处“四风”问题3起7人,通报曝光2起3人。

  五、坚持挺纪在前,腐败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一)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共处置问题线索460件,初核和书面函询460件,综合运用组织措施问责党员干部278人次。其中,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65人,谈话提醒16人次,通报批评76人次,诫勉谈话85人次,书面检查69人次,组织调整职务及免职4人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1份,立案168件178人,给予党纪处分142人,政务处分16人,移送检察院2人并被法院判处刑罚。在立案案件中,查处2018年当年发生的违纪案件9件,占总量5%,查处2018年以前发生违纪案件159件,占总量95%,有力的削减了存量,有效的遏制了增量。

  (二)执纪审查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注重执纪监督工作流程再造,制定了《原州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规范》,加强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内部监督等进行流程规范。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适时召开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置和处理意见,层层履行审批手续,严格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有效提高了依纪依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执纪审查安全得到进一步落实。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政治理念,先后召开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会议5次,督查检查3次,通报2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了“六项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按照执纪审查安全要求,在11个乡镇纪委建立了标准谈话室,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原州区2018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原州区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了《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季度例会、联席会议、直查直办、复查复核等制度,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问责处理32人。

  (二)“331”监管机制效果初步显现。围绕种植、养殖产业、移民搬迁等方面12项扶贫项目资金,抽查了2个部门6个乡镇12个行政村。对“331”监管机制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通过“331”监管平台共收到咨询件995件,回复办理980件;受理投诉件56件,办结55件。对“331”监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督查3次,通过监管平台成功查处了2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问责处理1人。

  (三)警示教育形成震慑。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关于敦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发放便民监督卡2.6万张。对2名主动交代违纪事实的村干部给予了从轻处理。在南关街道、三营镇、寨科乡等5个乡镇(街道)分片区开展了“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彩页4000余份,受理各类政策咨询1000余人次,接受群众信访300余人次。针对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作风方面的典型问题通报36起60人,达到了通报曝光一批,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

  七、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强化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担当,推进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加强理论武装,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区委汇报工作,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政治理论业务培训18人次,全年培训干部1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自我监督能力得到加强。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制定完善了《原州区纪委监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理论学习、考勤管理等16项内控管理制度。带头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自查,主动清退资金7040元。以严肃问责推动纪委监委自身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严防“灯下黑”。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8件,立案查处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约谈5人,组织处理11人。积极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三整顿、三提升”活动,结合市纪委监委“奉献60天”作风建设活动,转变了作风,解决了问题,取得了成效,原州区在2018年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的考核中取得全区22个县区排名第4的好成绩。

  (三)基层监察队伍不断壮大。完成了11个乡镇和3个街道监察办公室组建挂牌,任命了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14名,监察员14名,标志着乡镇(街道)正式履行监察职能,有效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居)延伸,全区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848名党员干部,增加到现在的10662名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辖区内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密切配合,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虽然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责任意识比较淡薄;二是“四风”问题在面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发现潜在隐形的问题、发现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能力欠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腐败问题虽然增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存量依然较大;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机制建设还不够到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全面适应执纪执法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脱贫攻坚的摘帽之年,同时是村“两委”换届之年,要实施好“三大战略”,打好“六场硬仗”,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严格在实践中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全区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对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忠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运用公开通报、追责问责等手段,严肃问责处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落实纪委常委会、监委会研究决定案件处置、人员处理制度,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关、廉洁关。

  二、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狠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同述”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完善“三个清单”,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实,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坚持把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身上。通过签字背书、公示公告、约谈提醒、问责追究等措施,把责任压实到乡镇、站所和村一级党组织,促进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狠抓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落实“三转”要求,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回归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以“三级包抓”为抓手,全面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廉洁从政监督检查、落实制度规定监督检查。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问责追究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对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和事,坚决追究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三、切实遵照监察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一要严格遵守监察制度。严格遵照《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全要素使用各类审查调查措施,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认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要强化“纪法”“法法”衔接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无缝对接办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健全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形成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三要持续深化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化部门派驻机构改革,协调解决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使用、职责任务等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着力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充分运用交叉督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紧盯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准,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四、巩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治理成效,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一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回头看”。持续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潜在的问题,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问题频发的领域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坚持常抓不懈,化风成俗。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点名道姓批评。

  二要持续纠治“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注重日常监督和紧盯重要节点相结合,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入开展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隐形变异等问题,露头就打,现行就查,绝不姑息,决不迁就。

  三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巩固“干部作风转变年”成果,建立“双联双派”机制,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公安、审计、税务等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联合人大、政协和区委督查室开展点题检查;指派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常规检查,指派行政村监察信息员参与监督。集中整治在脱贫工作中“三不为”的问题,严肃查处空乏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决查处出入茶楼私人会所、打牌赌博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定: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赌博,一经发现,一律先行免职,再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上班期间、会议期间和下基层期间打麻将,一经发现,先行停职,再依纪进行处理;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来。

  五、加强巡察工作,进一步拓展巡察工作成果

  一是坚持不懈深化政治巡察。全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环保督查“回头看”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五个持续”的要求,重点巡察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执行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

  二是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突出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3个街道办、21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已经巡察过的11个乡镇(街道)、5个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重点回访被巡察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工作整改制度,建立限时办结巡察移交事项和反馈办理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任务整改责任制,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在2个月期间有整改结果,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整改边违犯的,要严肃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责处理。

  三是强化巡察整改工作。采取上下联动,统一行动方式,切实抓好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建立机动巡察、交叉巡察和“点题”式巡察的新措施,健全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和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委书记办公会议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实行巡察督办和“清单式”管理制度,采取巡察工作约谈提醒、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落地、见底清零。

  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遏制腐败增量、削减腐败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下功夫。狠抓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调查,充分发挥原州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调查处理信件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党员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二是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开展监督调查“百日攻坚”行动,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利用权力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审查调查12项措施,严格执行初核、立案、处理意见请示报批、会议集体研究制度,对涉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作为分析研判的重点,强化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分析到位、处置得当、办理及时,确保问题线索全程监控。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实行“双问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确保审查调查处置的质量,确保查处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实行对受处理者教育回访管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提醒教育,坚持每季度对受到重处分人员进行一次回访管理,按照《固原市受处分人员批评教育制度》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开展好批评帮教工作,使受到处分人员真正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切实改过自新。

  七、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注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充分运用便民监督卡、监督检查、扶贫专项巡察和审计反馈等渠道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采取召开涉农扶贫部门联席会议、纪委书记例会、抽查检查、复查复核等方式,对近年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管理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复查;对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确保群众反映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

  二是重点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乡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教育医疗、危房改造、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干扰村“两委”班子换届、破坏基层政权称霸一方的恶势力乱象,彰显廉洁扶贫本色。

  三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实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数字脱贫、表册脱贫等作风问题,按照《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实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强化震慑,教育党员干部心存戒惧、端正作风。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到党性锻炼、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自觉坚守理想信念,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二要全面提升监督调查能力。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纪法衔接的新任务,给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素质、办案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扎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准处置能力。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治的重点,真正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自觉在端正思想、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树立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做到严格守纪、严肃执纪、严于律己。

  三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制度条规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其它各界监督。坚持监督执纪调查重点环节请示报告制度,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内控约束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期完成我区脱贫攻坚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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