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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固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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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张锐在任泾源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期间公款购物送礼、违规报销应属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4年8月,张锐安排其司机丁某某花费5000元公款购买宁夏泾河源牛肉有限公司生产的盒装牛肉10箱,给他人送礼。2013年6月,张锐在云南参加“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期间,让司机丁某某为其交付500元手机话费;2013年9月,经张锐签批,丁某某将500元手机话费以通讯信息费名义在单位报销。2013年10月,张锐将其个人购买口杯等生活用品花费的978元,以单位购买羽毛球拍、乒乓球拍等健身器材的名义在单位报销。2018年2月,张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州区彭堡镇别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别建伟违规为儿子举办婚宴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6年11月7日,别建伟为儿子办婚宴前未向镇党委、纪委报备,在家中设宴接待亲戚好友,办酒席22桌,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655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月,别建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张锐、别建伟身为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必须受到严肃处理,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所畏,行无所止。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心怀敬畏戒惧,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履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谈话,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自觉行动。要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时间节点、抓交叉检查,抓从严查处、抓通报曝光,坚持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用最严格的执纪、最严厉的问责强化“不敢”的震慑,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固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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